政府信息公开
  1. 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2. 督察科
  3. 综合科(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4. 科技科
  5. 法规与标准科
  6. 人事科
  7. 财务与项目管理科
  8. 自然生态保护科
  9. 水生态环境科
  10. 大气环境科
  11. 应对气候变化科
  12. 土壤生态环境科
  13.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14.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15. 行政审批科
  16. 生态环境监测科
  17.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18. 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负责人:郝剑波   联系电话:0472-5191407

    拟订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政策、规划、制度及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应急值守工作,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承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环境应急管理培训。承担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