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 督察科
- 综合科(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 科技科
- 法规与标准科
- 人事科
- 财务与项目管理科
- 自然生态保护科
- 水生态环境科
- 大气环境科
- 应对气候变化科
- 土壤生态环境科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 行政审批科
- 生态环境监测科
-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 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水生态环境科
负责人:王国清 联系电话:0472-5191310
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配合实施跨盟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