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2. 督察科
  3. 综合科(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4. 科技科
  5. 法规与标准科
  6. 人事科
  7. 财务与项目管理科
  8. 自然生态保护科
  9. 水生态环境科
  10. 大气环境科
  11. 应对气候变化科
  12. 土壤生态环境科
  13.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14.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15. 行政审批科
  16. 生态环境监测科
  17.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18. 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水生态环境科

负责人:王国清   联系电话:0472-5191310

 

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配合实施跨盟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