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2. 督察科
  3. 综合科(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4. 科技科
  5. 法规与标准科
  6. 人事科
  7. 财务与项目管理科
  8. 自然生态保护科
  9. 水生态环境科
  10. 大气环境科
  11. 应对气候变化科
  12. 土壤生态环境科
  13.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14.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15. 行政审批科
  16. 生态环境监测科
  17.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18. 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人事科

负责人:张琬晨   联系电话:0472-5191111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