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 督察科
- 综合科(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 科技科
- 法规与标准科
- 人事科
- 财务与项目管理科
- 自然生态保护科
- 水生态环境科
- 大气环境科
- 应对气候变化科
- 土壤生态环境科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 行政审批科
- 生态环境监测科
-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 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人事科
负责人:张琬晨 联系电话:0472-5191111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