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 督察科
- 综合科(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 科技科
- 法规与标准科
- 人事科
- 财务与项目管理科
- 自然生态保护科
- 水生态环境科
- 大气环境科
- 应对气候变化科
- 土壤生态环境科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 行政审批科
- 生态环境监测科
-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 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海啸 联系电话:0472-5191317
组织拟订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