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态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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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4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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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苏永亮   联系电话:0472-5191305

 

组织起草包头市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包头市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荒漠化综合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成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