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郝剑波 联系电话:0472-5191407
拟订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政策、规划、制度及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应急值守工作,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承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环境应急管理培训。承担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