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5-06-04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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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海啸   联系电话:0472-5191317

组织拟订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负责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