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科
大气环境科
发布时间:2025-06-04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人事科 |
字号:【


负责人:李培臣   联系电话:0472-5191302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对旗县区及有关部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与京津冀等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