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办公室 |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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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包头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环境保护措施、行政审批相关事项、工作动态等信息1272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在《包头日报》《包头晚报》,以及包头电视台共刊发报道293篇,“包头生态环境”微信平台及“包头生态”视频号发布信息922条,制作各类生态环境科普小视频32个建立健全督查督导机制,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纳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信息年度目标任务,规范信息发布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3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3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3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对一些公开工作落实不全面等问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业务水平。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全局内部绩效考评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公开力度。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途径,进一步扩大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尤其加大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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