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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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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标准科
发布时间: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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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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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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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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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秦伟
联系电话:
0472-5191313
起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