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结合包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统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贡献包头力量。
到2025年,草原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草原综合植被盖度预计达到38%;森林覆盖率由2021年的18.3%提高到19.3%,森林蓄积量由370.5万立方米增加到380万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明显提升;湿地面积稳定在86.2万亩左右;累计治理沙化土地80万亩,水土保持率由41.48%提高到44.5%;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市地下水超采(超载)区实现采补平衡;生态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有效治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4.8%,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率达到87.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5%,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5%,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到203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持续稳定在38%以上,草原生物量和多样性显著增加;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9.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390万立方米,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土壤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生态系统功能稳定发挥;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采取补播改良、围栏封育等多种措施,重点对达茂旗严重退化、沙化草原进行修复和治理。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实施以草定畜定牧,稳步推进草原禁牧区、草畜平衡区建设。严格草原分区用途管控,严格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禁随意改变草原用途,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到2025年,计划实施人工种草、退化草原修复等草原保护修复任务500万亩以上,落实禁牧592万亩、草畜平衡2003万亩。
(二)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效益。健全完善“林长+”工作机制,落实林地总量控制、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完善森林保护培育和经营制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重点推进国家重要生态区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积极推进大青山南坡绿化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和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继续推进乡村、城镇周边、公路等重点区域绿化,加强森林资源抚育管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到2025年,实施国土绿化任务100万亩以上,森林质量提升任务200万亩以上。
(三)强化土地沙化荒漠化防治。坚持系统治理,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集中力量坚决打赢防沙治沙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学选择植被恢复模式,合理配置林草植被类型和密度,坚持乔灌草相结合,精心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对可治理的沙化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对已治理的沙化土地加强保护,对沙化严重的农区和农牧交错区进行系统治理,推进沙区植被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到2025年,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80万亩。
(四)加大河湖治理力度。提升黄河干支流堤防防洪防凌和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重点对黄河包头段进行堤防达标和河道治理,通过实施险工加固、蜂巢护坡、生态绿化等工程,达到堤防达标和河道治理效果。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区内哈德门沟、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东河、阿善沟等防洪体系建设。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到2025年,实施堤防达标工程164公里,治理河道约220公里,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生态保护治理能力逐步提高。
(五)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加快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内蒙古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内蒙古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内蒙古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赛汗塔拉城中湿地草原建设。积极落实湿地分级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创新湿地监管方式,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湿地监测,建立健全重要湿地监测网络,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六)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实施15处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封育保护、综合治理、沟道整治等措施,重点防治坡面侵蚀和风蚀沙化危害,保护和恢复植被。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实施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等工程。到2025年,全市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达到285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0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到44.5%。
(七)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整合优化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重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修订完善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大青山国家公园创建。开展多部门联合打击整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实施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禁渔专项行动。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争取建立国家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加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和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推进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地带生态廊道建设,开展遗鸥、大鸨等种群抢救性保护。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95%以上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90%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95%的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得到良好保护。
(八)加快水网布局规划建设。优化水网布局,强化河湖水系连通性,保障河湖水体连续性和生态流量。保护修复昆都仑水库、花圪台人工水库、东河水库、小白河滞洪区、南海湖等重点湖库。细化延展中小水系廊道,恢复河道生态多样性。保障四道沙河、东河等主要黄河支流的基本生态流量要求。重点实施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东河等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系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开展土默特平原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到2025年,水网工程智能化水平得到巩固提升。
(九)提高生态支撑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野外火源管控、火灾扑救的能力,修订完善《包头市森林草原火灾前期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基层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建设,推进防火道路和阻隔系统建设,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建设,开展经常性监测、防治,严防发生大面积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到2025年,维修或修缮现有防火道路300公里;年均防治林业有害生物8万亩次,防治草原有害生物38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以内。
(十)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绿电保障新优势,全力建设“两个稀土基地”和“世界绿色硅都”,大力发展陆上风电装备、先进金属材料、新能源重卡及配套、碳纤维及高分子新材料、氢能储能等战新产业,加快推进氟化工、军民融合、数字产业集聚。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融合发展,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大力推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到2025年,累计创建绿色工厂50个,所有工业园区全部创建为绿色园区。
(十一)规范矿山开发治理与保护利用。在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一律不得新设不符合差别化管控要求的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不符合差别化管控要求的已设矿业权。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矿山企业保水开采,加强疏干排水管理。探索“矿山修复治理+存量资源经营”开发模式,推进我市黄河流域、大青山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到2025年,实施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11.5平方公里,露天矿山修复治理11平方公里。
(十二)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节能、节地、节材等,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全面实施钢铁、电解铝、火电等重点行业“双超双有”高耗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和亩均产值、亩均投产强度准入标准。加速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大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开发利用力度,推进农业废弃物高效利用。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规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分别下降16.5%、25%。
(十三)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聚焦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加强生态领域技术研发与应用,在稀土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等领域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创新平台,组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推动实施自治区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建设以及明阳集团、国能集团深度产学研对接活动。
(十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源头控制、协同治理,推进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大力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统筹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低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治理、大气面源治理和噪声污染治理。实施温暖工程建设,加快完善供暖企业准入、补贴、退出等机制,加大供热热源、热网更新改造。持续推进交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柴油货车,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有序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到2025年,重污染天气比例控制在0.9%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下降比例达到自治区要求,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重型货运车辆占比达到28%,铁路专用线接入及覆盖大宗货物车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矿区、工业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比例达到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十五)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雨污分流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消除管网盲区,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工业企业和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到2025年,入黄支流稳定消劣,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率达到87.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下降比例达到自治区要求。
(十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风险源头管控,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着力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农业“四控”行动、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废弃物利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推进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到2025年,主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小于98%;重点覆膜区域地膜回收率达到86%,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实施47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左右,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8%以上,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
(十七)深化土地资源综合整治。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盘活存量用地,推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加大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力度,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空心村”土地。通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等方式,分级分类治理退化耕地,综合利用改造盐碱化耕地。创新园区用地模式,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促进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到2025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43万亩,盘活闲置土地1.21万亩,实施增减挂钩复垦5291亩,实施土右旗盐碱化耕地改良试点2万亩。
(十八)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统筹做好开源、节流、挖潜、再利用各项工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用水审批,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快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实施16个再生水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项目。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5%,新增再生水配置利用能力7000万立方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左右,全面实施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十九)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和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包头分中心。强化林草碳汇资源统筹管理,在林草碳汇数字化管理、开发林草碳汇资产等方面先行先试,实现林草碳汇能力显著提升、增汇措施科学高效、碳汇价值多元显现,形成西北地区干旱半干旱地区林草碳汇发展的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到2025年,计划实施林草碳汇能力巩固提升项目1340万亩。
(二十)拓宽生态价值转化途径。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立足区域特色,推动更多优质、绿色“包字号”生态产品,开发马拉松、冰雪等户外运动产品;高质量建设“包头百里黄河文化旅游带”等黄河主题文旅系列产品;有效盘活森林资源,建设森林康养、健康运动、休闲度假、温泉疗养等精品旅游基地,推出草原旅游、冰雪旅游等类型多样的旅游产品;探索发展林下、林药、经济林和灌木饲料林产业。到2025年,林草科技推广示范基地达到5个,林草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家。
(二十一)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落实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有关政策,全面推进包头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快达茂零碳园区、包头铝业低碳园区建设。加快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着力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农牧业、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的生活方式。到2025年,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500万千瓦,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耗双控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完善,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三、保障措施
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要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专项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推动任务落实。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抓好本领域工作落实。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完善财政和金融保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投入力度,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