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包头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系统科学地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包头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19 号)等相关要求,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编制了《包头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征求意见、市政府审议、法律审查后修改完善,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包头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pdf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