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内蒙古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要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保护好内蒙古生态环境,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2022年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方案》(内党发〔2022〕30号),2022年12月15日包头市委、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包党发〔2022〕25号)。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并提出了系列重要指示要求。2023年11月,《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正式印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对《中共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包头市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党发〔2022〕2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创新及依据
《实施方案》增加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等内容。将2025年的目标和2035年的目标,较之前的方案主要增加了部分目标的对比值。为有效推进湿地保护和河道治理,将自治区方案中第4条“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拆分为《实施方案》中第4条“加大河湖治理力度”和第5条“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实施方案》中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21条落实举措,每一项举措均明确了到2025年的任务目标。
三、重要数据指标来源
《实施方案》修订过程中全面承接了《中共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包头市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党发〔2022〕25号)明确的数据指标,并结合《包头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包头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2021—2025)〉的实施方案》《包头市坚决打赢防沙治沙黄河“几字湾”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30年)》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等,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面积、沙化土地治理面积、水土保持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比例、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比例等数据指标。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24条落实举措。
一是总体要求部分。主要是对2025年目标和2035年目标进行了调整补充,做到了与自治区方案逐一对应。
二是重点任务部分。一方面是对整体框架进行了修改。与自治区方案相比,将自治区方案中第4条“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拆分为“加大河湖治理力度”和“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两条,其他内容通过对原方案的合并、拆分、新增,做到了与自治区方案的一致。
另一个方面是《实施方案(修订稿)》的主要任务。一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提出了加强草原、森林、土地、河湖、湿地系统治理等9项重点任务。二是围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出了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4项重点任务。三是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了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5项重点任务。四是围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出了提升生态资源碳汇能力、拓宽生态价值转化途径等3项重点任务。
三是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财政和金融保障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责任体系等3个方面的内容。
政策文件:《关于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