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我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包头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23〕90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党的二十大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作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统筹好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2023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22号),均在全国和全区层面对新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调查评估、精准施策。
2.坚持政府调控、市场调节。
3.坚持部门协调、统筹推进。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年底,完成全市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明确管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基本摸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使用、排放情况。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及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全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明显增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四、工作任务
《方案》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16小项工作任务。主要有:
一是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配合自治区做好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重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落实新污染物管控措施等任务。
二是加强新污染物源头监管。主要包括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淘汰限用措施,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严格产品中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等任务。
三是强化新污染物过程管控。主要包括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等任务。
四是深化新污染物末端治理。主要包括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等任务。
五是加强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推动开展新污染物技术研究,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提出了“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管执法、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