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推动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一、什么是“三线一单”?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其中,生态保护红线是空间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区域是具有特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是指标控制线。环境质量底线规定了一个区域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指标要求,主要用来管控区域大气、水和土壤等方面的环境质量。资源利用上线主要用来管控一个区域能源消耗、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的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以清单方式列出一个区域的环境准入要求。
二、什么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区域环评结果为科学依据、“三线一单”为核心、环境管控单元为载体,系统集成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各项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对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区分类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水平。
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什么重要意义?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其作用可以归纳为“四本书”:
一是发展参考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过去不落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落实到具体的环境管控单元,明确空间上的生态环境警戒线,把发展活动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以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协同共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着眼区域突出环境问题,衔接考虑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为相关立法、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等方面提供决策参考,避免区域粗放式发展。
二是管理工具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资源环境底线和标准,落到管控单元里、固化在图上,明确了环境资源基线。同时融合了现有的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环境要素目标要求、资源利用约束条件,系统集成区域发改、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环境管理各部门和大气、水、土壤、生态以及碳排放等要素的现行政策要求,为各级政府部门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政策工具。
三是投资指南书。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明确区域生态环境单元管控和准入要求,为企业落项目、去产能、搬迁入园等提供系统政策指引,对投资主体来说,通过了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设立产业限制条件,明确了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限制和禁止要求,避免前期投资决策风险,同时通过明确不同区域哪些行业、项目可以准入,怎么准入,企业明确了项目投资和推进方向。
四是社会服务书。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成数据应用平台具备覆盖全区、属性完备的区域空间底图和分区分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通过平台及时研判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利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画框子、定规则”,强化空间保护硬约束,抓好规划衔接,充分发挥了“三线一单”的源头预防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用。
四、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
(一)生态保护红线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28.49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26.75%;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14988.99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53.98%”,更新为“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430.55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26.76%;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14894.45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54.03%”。
(二)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更新前后保持不变。
(三)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更新前后保持不变。
(四)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1.优先保护单元:“共计50个,面积为22310.00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80.90%”,更新为“共计49个,面积为22391.64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81.19%”。
2.重点管控单元:“共计24个,面积为1322.20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4.80%”,更新为“共计28个,面积为1137.66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4.15%”。
3.一般管控单元:“共计28个,面积为3939.20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14.30%”更新为“共计7个,面积为4040.25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14.66%”。
一、制定背景
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内蒙古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要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保护好内蒙古生态环境,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2022年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方案》(内党发〔2022〕30号),2022年12月15日包头市委、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包党发〔2022〕25号)。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并提出了系列重要指示要求。2023年11月,《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正式印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对《中共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包头市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党发〔2022〕2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创新及依据
《实施方案》增加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等内容。将2025年的目标和2035年的目标,较之前的方案主要增加了部分目标的对比值。为有效推进湿地保护和河道治理,将自治区方案中第4条“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拆分为《实施方案》中第4条“加大河湖治理力度”和第5条“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实施方案》中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21条落实举措,每一项举措均明确了到2025年的任务目标。
三、重要数据指标来源
《实施方案》修订过程中全面承接了《中共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包头市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党发〔2022〕25号)明确的数据指标,并结合《包头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包头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2021—2025)〉的实施方案》《包头市坚决打赢防沙治沙黄河“几字湾”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30年)》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等,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面积、沙化土地治理面积、水土保持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比例、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比例等数据指标。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24条落实举措。
一是总体要求部分。主要是对2025年目标和2035年目标进行了调整补充,做到了与自治区方案逐一对应。
二是重点任务部分。一方面是对整体框架进行了修改。与自治区方案相比,将自治区方案中第4条“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拆分为“加大河湖治理力度”和“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两条,其他内容通过对原方案的合并、拆分、新增,做到了与自治区方案的一致。
另一个方面是《实施方案(修订稿)》的主要任务。一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提出了加强草原、森林、土地、河湖、湿地系统治理等9项重点任务。二是围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出了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4项重点任务。三是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了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5项重点任务。四是围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出了提升生态资源碳汇能力、拓宽生态价值转化途径等3项重点任务。
三是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财政和金融保障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责任体系等3个方面的内容。
政策文件:《关于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我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包头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23〕90号)(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党的二十大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作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统筹好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2023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22号),均在全国和全区层面对新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按照自治区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调查评估、精准施策。
2.坚持政府调控、市场调节。
3.坚持部门协调、统筹推进。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年底,完成全市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明确管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基本摸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使用、排放情况。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及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全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明显增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四、工作任务
《方案》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16小项工作任务。主要有:
一是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配合自治区做好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重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落实新污染物管控措施等任务。
二是加强新污染物源头监管。主要包括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淘汰限用措施,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严格产品中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等任务。
三是强化新污染物过程管控。主要包括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等任务。
四是深化新污染物末端治理。主要包括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等任务。
五是加强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推动开展新污染物技术研究,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提出了“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管执法、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包头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19号)等相关要求,将《黄河流域包头段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列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与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统筹部署,同步推进。按照生态环境部“打通岸上和水里”“逐步建立包括全国-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五个层级、覆盖全国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等要求,编制了《包头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规划》共设置十个章节,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开启水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主要从“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进展、“美丽包头”建设任务任重道远两个方面对“十三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总结,并说明“十四五”时期我市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主要介绍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和时限、规划目标及指标、规划的基本思路,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水统筹”为主要原则,包括全市5个市辖区、1个县、2个旗、1个矿区以及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1个控制断面,围绕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大类14项指标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划,最终实现“1个有水、2个改善、2个消劣、5个修复”目标,具体指标见附表:包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第三章 坚定高质量发展新路线。主要从打造绿色发展新集群、构建现代水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构建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三个方面提出了我市水生态环境方面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第四章 加强水污染防治。主要从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治理能力、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四个方面提出了任务措施,确保能够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抓好不达标水体整治,推进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扎实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第五章 强化水资源保障。主要从加强水资源节水减排、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有效保障生态流量三个方面对于水资源节约利用进行了规划,切实提高我市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六章 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主要从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动重要水体、湿地恢复与建设,实施河湖缓冲带修复,进行生物完整性恢复四个方面提出任务措施,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我市公民对水环境的满意度。
第七章 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主要从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预警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强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控、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四个方面对我市水环境风险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降低我市“十四五”时期水环境方面的安全隐患。
第八章 进行水生态环境目标管理与监管能力建设。主要从加强水生态环境目标管理建设、进行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两个方面提出任务措施,将水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切实管控有毒有害物质、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牢守底线,保障环境安全。
第九章 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保障、制度体系、融资模式、监管水平、项目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对规划提出保障。
背景
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也是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奠定基础的重要窗口期。为进一步促进包头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挑战
包头市作为黄河“几”字弯都市圈的重要工业城市,正处在提速发展、赶超跨越的机遇期、战略期和攻坚期。
从工作基础看,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的工作,全市在中长期低碳发展目标实现方面缺乏战略性规划指引,各类低碳相关政策亟需制定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有待加快建立健全,气候治理数字化转型、低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智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试点示范引领作用还不充分,各类低碳或“零碳”试点建设仍需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有短板。
从排放结构看,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以传统重化工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性调整,支柱产业链条短,多数产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中高端产品比重小,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导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包头市“十三五”期间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结果,全社会碳排放主要来自于能源和工业领域,碳排放总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且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短时期内仍将持续增长,相应的资源约束程度、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将持续增加。尽管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但由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非化石能源比例仍然偏低。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围绕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包头市“四个基地、两个中心、一个新高地、一个新体系”的战略定位,以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消费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发展为支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市场机制节能降碳为抓手,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不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探索出一条实现经济增长与应对气候变化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基本原则
坚持双碳引领,统筹推进
坚持创新驱动,技术赋能
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坚持突出重点,主动适应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局面,碳达峰基础进一步夯实,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效提升,气候变化治理能力有效增强,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
五、主要任务
(一)推进减缓气候变化行动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构建绿色低碳现代能源体系
强化能源节约源头控制
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二)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设施建设
提高农牧业适应能力
提高林草业适应能力
推进矿山建设环境治理和修复
提高人群健康领域适应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三)推进试点示范建设
推进低碳试点示范
推进“无废园区”、绿色园区创建
推进应对气候投融资试点发展
支持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示范
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
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建设
(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强化碳交易市场监管
强化气候变化监测体系
加强气候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培训
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科技支撑
加大支持政策
强化宣传引导
开展规划评估
《包头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0— 2025年)》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包头市空气质量有显著改善,但仍处于负重前行阶段,空气质量改善任务依旧艰巨,随着国家对空气质量改善的要求越来越高,也相应要求各城市在科学、精准治污方面的水平逐步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十四条之规定“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因此包头市开展了《包头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0 - 2025年)》的编制工作,通过专业机构的系统分析、科学研究,全面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主要内容
《包头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0 - 2025年)》共分为7个部分,分别为规划制定的必要性分析、环境现状分析、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与达标压力分析、总体要求、达标战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规划制定的必要性分析
提出了产业升级转型和工业布局调整是包头市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解决环境问题成为多民族城市建设小康社会和稳定团结的必然选择、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是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大气污染的科学防控是包头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选择。
(二)环境现状分析
这部分内容对包头市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经济概况、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特征及现状、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对环境空气质量贡献进行了论述分析,同时对颗粒物的来源进行了解析,其中PM10受扬尘源影响最大,而PM2.5则受到工艺过程源、道路移动源、化石燃料燃烧源等多方面影响。
(三)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与达标压力分析
这部分内容对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评估,近些年我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工作不断深入,但是能源结构产生的问题仍未根本改变、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扬尘源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臭氧污染逐渐凸显。在控制颗粒物浓度的同时,确保优良天数达标和消除重污染天数,是包头市今后一段时间面临的主要压力。
(四)总体要求
这部分内容阐述了达标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质量导向、坚持源头防治、坚持全民共治的基本原则。同时对编制的依据、规划范围、编制期限、技术路线等进行了明确。
(五)达标战略
提出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未达标的PM2.5和PM10为控制重点,保持已达标污染物浓度持续降低,实施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及持续改善战略。通过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模型模拟,预测2025年包头市在采取一系列改善措施后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六)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措施
这部分内容通过前面的现状分析、模型研究、技术论证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改善措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布局、扎实推进工业治污减排、严格控制扬尘源污染、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活源污染防治、强化联防联控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能力建设,同时对每项措施进行了详细论述。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阐述了规划保障的具体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责任落实,完善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应急体系,增强科技支撑,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加强区域合作,完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