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4号)要求,我局拟定了《2025年包头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于3月14日—3月30日进行了公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纳入名单的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在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内蒙古)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
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4号)要求,我局拟定了《2025年包头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于3月14日—3月30日进行了公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纳入名单的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在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内蒙古)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