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5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5191892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服务中心(01406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达茂旗至包头市区氢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 (巴润工业园首站~新型工业园分输站段) |
包头市达茂旗、白云鄂博矿区境内 |
内蒙古华电华蒙管道有限公司 |
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站场2座,分别为巴润工业园首站和新型工业园分输站,新建阀室1座,为监控阀室;新建施工便道1.1千米,设置堆管场5处;不设取、弃土场。 输氢管道线路全长32千米,管道设计压力为6.3MPa,采用D457×12.5 L245QH无缝钢管,管线设计输送规模为10万吨/年。 |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采用机械化作业,分段施工,施工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原料堆放及运输加盖苫布;焊接工序是随着管道的敷设情况分段进行,焊接烟尘属于流动源且为间歇短暂性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仅事故或检修状况下将氢气通过放空立管高空排放,氢气不属于大气污染物,故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2、废水 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及定向钻泥浆废水均通过沉淀、过滤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厕排放。 运营期巴润工业园首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站内设置的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新型工业园分输站为无人值守,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 本项目管道中心线两侧200米范围内有8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均为散居居民,其中距离最近的居民点位为7#居民点(约34米)。施工期夜间不施工。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妥善布置较大的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时间;针对距离较近的敏感点附近施工时,施工作业带边界设置临时围挡。施工期声各环境敏感点昼间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两个站场厂界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阀室200米范围内有两处散居居民。运营期站场噪声源包括过滤分离器、汇管、压缩机及放空系统等设备噪声,各站场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并加装隔声罩,各站场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阀室内设备主要为阀门及放空立管,正常工况下无产噪设备。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废料、清管废渣、试压废水沉淀废渣及废弃泥浆,均属于一般固废,可回收处理部分及时回收处理,不能利用的部分及时清理外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废弃泥浆干化后运输至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分拣后不能回收的送市政建筑垃圾处置场,不长期堆存。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巴润工业园首站压缩机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以及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不在站内暂存,直接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5、 生态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分段施工,并针对不同施工段采取不同的施工方式。管道施工沿线穿越善旦河1次、季节性小河3次,穿越善旦河采用定向钻方式,小河采用大开挖沟埋穿越,均在枯水期进行,不扰动河流水文、水利条件和相关水利设施。对于占用的基本草原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严格落实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避让、减缓及恢复措施。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施工道路尽量利用原有公路,控制不同地形条件下管道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沟渠等水土保持设施的损坏;合理设计施工时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进行,减少水土流失。 (2)施工过程中严格施工管理,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严禁捕猎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减少植被破坏。施工过程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在管沟开挖前剥离单独堆放的表土,采用密目网临时苫盖,做好临时占地表土集中堆放、截排水沟、挡土墙、表面覆盖等水土流失控制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后期进行植被恢复。 (3)施工结束后按照报告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恢复要求及时对临时施工作业带、泥浆池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外宜恢复为原有植被类型,且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不能种植深根植物,但可作为耕地使用或用低灌及草本植物进行恢复;同时按照《生态恢复措施及计划表》根据占地类型进行分区修复,第一年使植被恢复率达到60%,第二年达到80%,第三年达到93%,要求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原有水平。 6、环境风险 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环境风险为管道氢气泄漏引起火灾爆炸的风险。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按照《油气管道线路标识设置技术规范》(SY/T 6064-2024)要求进行管道标识的设置,从起点至终点,每公里设置1个里程桩标识;穿越铁路处,在铁路用地边界外两侧设置穿越桩;穿越河流和一、二级公路处,设置穿越桩。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禁止取土、挖塘等容易损害管道的作业活动;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及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禁止爆破、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站场设置可燃气体检测仪及截断阀门。运营期管道全线统筹配置专职或兼职巡线员,定期巡检施,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本项目站场布置满足《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中防火间距,运行过程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可避免氢气放空时发生火灾及爆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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