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管理
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管理科 | 作者:固废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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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25).pdf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本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1月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