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管理
关于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绿色智造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15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辐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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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环管字〔2025〕116号

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绿色智造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绿色智造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变电站占地面积2500m2,主变压器采用全户内布置,配套建设110kV电缆线路0.17km。具体如下:

1)主变容量:2×63MVA的主变压器,变压器型式为三相双绕组、油浸式有载调压变压器,变压器型号为SZ20-63000/110,电压比为110±8×1.25%/10.5kV。

2)110kV出线2回。

3)10kV出线20回,采用每两台主变组成的单母线分段接线。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属于豁免范围,因此10kV出线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

4)无功补偿:10kV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考虑无功补偿4回,容量按2×(4000+6000)kvar配置,10kVI段、II段母线装设2组,容量按1×(4000+6000)kvar配置。

二、总体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管理教育,尽量减少施工区域周边的地表植被压占,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不得随意扩大施工面积,避免施工车辆的超范围行驶,定期洒水抑尘,防止扬尘污染。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四)开工建设过程中如涉及重大变更,应及时报批,项目试运行后,尽快落实“三同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我局委托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