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排污单位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5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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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开展了排污单位信用评价工作

此次参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的排污单位有681家,被评为诚信单位(A级)673家,良好单位(B级)7家,不良单位(D级)1家。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2024年度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4月25日一4月3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72-5191209

电子邮件:bthbzhk@163.com

附件 :排污单位信用评价初评结果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