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举办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题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开班。培训班第一课,我市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贺佐琪同志专题解读《生态环境法典》。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作为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贺佐琪系统解读了法典的立法精神、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授课中,贺佐琪紧密结合包头市情与典型案例,深入阐释法典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的法治保障功能,希望理论界与实务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准确把握法典精神实质,全面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切实把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实践中的治理效能与法治力量,整场授课紧扣实际、见人见事,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温度,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反响热烈。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工业园区的执法业务骨干共150余人参加培训。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恰逢其时,内容全面、内涵丰富、贴合实际、指导性强,是一场高规格、高水平、接地气的生态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专题辅导,既加深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把握,又明晰了“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低碳转型的工作方向。接下来,参训学员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包头市高质量发展和美丽包头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与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