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着力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面准确掌握法典新要求、新举措,结合实际加强地方法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推动法典实施,切实把法典的体系化优势转化为生态环境的治理效能,为美丽内蒙古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把防灾减灾救灾与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紧密结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强化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会议要求,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抓实抓细学习教育“学查改”各项任务,奋发有为履职尽责,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坚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