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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 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多措并举 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6-05-17 |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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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发布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对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高度重视、多次部署,并带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就抓好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集中学习、全员培训以及法典宣传解读、贯彻落实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立改废”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全力推动法典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相关处室、单位认真落实厅党组决策部署,加快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向厅系统干部职工发放法典单行本、组织观看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公益大讲堂、制作法典一图读懂宣传展板,深入企业、社区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在“内蒙古生态环境”双微平台、厅门户网站开设“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专栏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推动法典深入人心。

各盟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响应、协同发力,推动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走进内蒙古财经大学,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进校园”活动;包头市、阿拉善盟、兴安盟、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制作发布法典宣传视频、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锡林郭勒盟积极深入包联社区开展法典及民族团结主题宣讲志愿服务,为法典贯彻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常态长效抓好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将法典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持续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典知识,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法治素养。严格对照法典规定,全面梳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管,确保将法典各项规定贯彻到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方面,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内蒙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供稿:法规与标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