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25年4月21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电话:6862122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新都市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0140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化工产业区 | 内蒙古海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2 |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 |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3 |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区内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兴鼎环保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