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完善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现将《包头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包头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