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24年11月8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2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电话:6862122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新都市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01406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颗粒硅绿色升级项目.doc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