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月5日我局拟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5191892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新都市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0140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包头市达茂旗巴润工业园区 | 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恒胜咨询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 |
2 | 包头市石拐工业园区 | 包头市辰和固废利用科技公司 | 内蒙古华泰翰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