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月23日上午召开全区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做好2023年全区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提高重要性认识,增强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一是落实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把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头等大事加以落实。为自治区推进“五大任务”创建安全、稳定的环境。二是落实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对全区所有的放射源、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进行台账式管理,定期检查,消除隐患。落实污染防治安全监管责任,对废弃化学品的收集、贮存、处置全过程监管。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跨前一步、加强配合,齐抓共管,主动作为,体现担当。落实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责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都要服从和服务大局,对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等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积极作为。
夯实“四项基础”,强化长期性建设,提升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的能力。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完成自治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的三级应急预案编制,从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上健全体系。二是抓实应急物资储备。根据各地区污染防治的重点和特点,全面分析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所需的物资种类,通过政府、企业、社会三方面进行准备,保障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三是强化应急技术支撑。切实提高环境监测的装备水平和技术力量,根据内蒙古东西跨度大的实际,探索建立东、中、西三个应急监测中心。四是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针对管理人员不足的现状,统筹调度,建立企业、园区专业化应急力量,组织、调度、整合救援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组织“一河一策一图”、核与辐射应急演练锻炼,提升战斗力。
深入开展“五项行动”,全力做好排查整治,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容易引发重大环境风险和舆情关注度高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排查。二是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治理行动。对全区现役放射源以及放废库、射线装置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压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确保全区辐射环境安全。三是开展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行动。紧盯涉危涉重企业、化工园区、尾矿库、垃圾填埋场、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矿山等开展整治攻坚。以黄河流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完善全区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清单,对列入问题清单的尾矿库,实施“一库一策”治理。四是开展危险废物安全监督管理专项行动。依法对全区危险废弃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全区914家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和21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逐一排查,建立工作台账。五是开展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主动跨前一步,深化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确保联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