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督察科
综合科(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法规与标准科
人事科
财务与项目管理科
自然生态保护科
水生态环境科
大气环境科
应对气候变化科
土壤生态环境科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行政审批科
生态环境监测科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科技科
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负责人:苏永亮 联系电话:0472-5191108
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跨地区转移审批。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