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建安 联系电话:5191302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旗县区及有关部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与京津冀等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