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督察科
综合科(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法规与标准科
人事科
财务与项目管理科
自然生态保护科
水生态环境科
大气环境科
应对气候变化科
土壤生态环境科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行政审批科
生态环境监测科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科技科
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综合科(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人:李莉丽 联系电话:0472-5191209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计划。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