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督察科
综合科(包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法规与标准科
人事科
财务与项目管理科
自然生态保护科
水生态环境科
大气环境科
应对气候变化科
土壤生态环境科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行政审批科
生态环境监测科
生态环境应急与信访科
科技科
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负责人:张波 联系电话:0472-5191206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绿色创建工作,承担机关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