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我们的发展凝聚着您的智慧和贡献,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爱!
欢迎您使用 “领导信箱”,了解并遵循以下基本注意事项,将有助于您的来信能得到及时处理。
1 、受理范围
以下内容的来信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1)对本局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环保工作职责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2)对本局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3)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
(4)对损害环境公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5)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问题和要求。
涉及以下内容的来信不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
(1)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的;
(2)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
(4)无实际内容的、商业广告及恶意信息;
(5)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1 、填写说明
(1)通过此栏目您可以对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涉及环境污染投诉问题也可以在本网站“投诉举报”栏目内反映。
(2)反映问题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要写清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请求及理由,特别是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地详细地址,以便我们查处。
(4)请准确填写您的姓名、电话、邮箱、通讯地址等,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我们会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您可以通过问题搜索查看是否有您需要了解的问题,如仍未找到您想要了解的问题,5秒后您可点击写信按钮,进行信件提交,我们会尽快给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