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7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42619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01450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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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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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国泰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物流仓储项目(一期工程) |
包头市达茂旗满都拉镇满都拉口岸 |
内蒙古国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内蒙古信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于满都拉镇满都拉口岸,新建综合办公楼、危化品进出口查验场所、专业危险化学品库房4座、场地硬化、应急处理区、露天存放区、配套附属设施及用房、危险化学品停车区等。主要用于过境货物硝酸铵、连二亚硫酸钠、乙醇、液氯、黄原酸盐、聚苯乙烯珠体、4-甲基-2-戊醇、硫化钠、甲酸、液氨、次氯酸钙、涂料、硫磺、二氧化碳、硫酸-98%、盐酸-37%、防冻液、丙二醇、冷却剂、氢氧化钠(片碱)、电瓶电池、选矿剂、水泥添加剂、水泥灌浆料、树脂锚固剂、氢氧化钠溶液(32%)、压缩氮气、液氮、、液氩、碳酸钠、亚硫酸氢钠、磷酸(85%)、阻蚀剂等暂存。本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4万元,占总投资的0.55%。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车辆运输尾气、道路扬尘通过减速慢行及洒水抑尘进行控制,贮存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定期拉运至满都拉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车辆及通风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混入生活垃圾的废弃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风险物质包括硝酸铵、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乙醇、液氯、4-甲基-2-戊醇、硫化钠、甲酸、氨气、硫磺、硫酸(98%浓硫酸)、盐酸(37%浓盐酸)、丙二醇、氢氧化钠溶液、磷酸(85%正磷酸),经核算,Q值18.53,属于10≤Q<10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取各要素等级的相对高值,则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Ⅰ,评价工作等级低于三级,仅需要进行简单分析。 本项目各类物料均采用专用包装方式收集,同时设置分区分类储存、监控报警系统,厂区定期进行巡检排除火灾、爆炸事故潜在危险源。定期开展火灾演习、演练使用消防器材等;制定各种操作规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看管检查制度,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落实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监测计划;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风险监控措施;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加强管理、完善应急处理措施的前提下,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