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分局关于2026年5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7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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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652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5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内蒙古浩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块环保砖和10万方新型路基填充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72814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人环西楼01407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蒙古浩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块环保砖和10万方新型路基填充料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永昌南路闽南石材城B1厂房现有厂区内

内蒙古浩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能安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依托现有1条搅拌配料破碎生产线、1条自动压制成型生产线进行改建,在保留原项目原料氟化钙污泥、工业废渣、粉煤灰、水泥等核心原料的基础上,剔除原使用的建筑渣土,新增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废处理站压滤渣作为原料,通过原料结构的科学调整优化生产规模,将原有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万块环保砖和30万方新型路基填充料调整为年产500万块砖、10万方新型路基填充料

1、废气

有组织:

1)污泥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

本项目污泥暂存过程会产生恶臭,污泥暂存区为全封闭结构,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干化搅拌、破碎筛分、配料搅拌工序废气

干化搅拌、破碎筛分、配料搅拌工序会产生粉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过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

包括以上各环节未收集的废气、粉煤灰筒仓和水泥筒仓呼吸粉尘以及工业废渣贮存粉尘。粉煤灰筒仓和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单体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工业废渣贮存粉尘经封闭厂房及洒水抑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本项目采取的治理措施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推荐的可行技术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洒水抑尘用水环保砖养护用水全部蒸发、原料搅拌用水部分蒸发部分带入产品,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包括搅拌机、自动压制成型机、筛破一体机等,其噪声值在85dB(A)95dB(A)之间。通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除尘灰制砖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直接运至制砖生产线作为原料,不作为固废考虑。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布袋,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设备厂家上门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封闭垃圾箱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暂存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20m2,防渗系数≤1×10-7cm/s,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0m2,防渗系数≤1×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