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6年5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5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809708 邮编:014100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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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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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林锐煤炭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煤炭洗选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明沙淖乡新型工业园区煤炭园区洗选区14-3号(内蒙古林锐煤炭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内蒙古林锐煤炭有限公司 |
内蒙古广炫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你公司拟在新型工业园区煤炭园区洗选区14-3号(内蒙古林锐煤炭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改、扩建1条120万吨/年原煤洗选生产线,总投资为1100万元,本项目拆除了原有的60万吨/年跳汰洗煤生产线,建设一条120万吨/年重介洗煤生产线,并新建原煤棚、中煤棚、矸石棚、储煤棚、危险废物暂存间,介质粉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办公区等公辅依托现有,改扩建后年洗选能力由原来的60万吨增加到12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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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破碎、筛分废气经各自配套的集尘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同时,按环评要求,加强车间无组织排放管理,本项目破碎、筛分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车间阻隔和喷淋装置抑尘;原料及产品均堆存于全封闭煤棚内,装卸、运输、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全封闭厂房阻隔和喷淋装置等措施抑尘;物料输送过程为全封闭皮带廊道,在受煤坑、转运点处采取喷淋装置洒水抑尘;物料运输车辆箱体封闭,厂区道路硬化并且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洗煤生产废水经浓缩池浓缩、沉淀、压滤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煤泥暂存区、矸石棚的渗滤液、冲洗地面废水经收集槽收集后流入浓缩池回用于洗选煤生产工序,不外排;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及锅炉定期排水回用于洗选煤生产工序,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废机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煤破碎筛分产生的除尘灰、车间沉降粉尘混入煤泥中,与煤泥暂存于煤泥堆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矸石暂存于矸石棚,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树脂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不暂存;铁渣、废包装材料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