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17日我局拟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5191892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新都市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01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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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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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炼钢厂3#连铸机工艺升级改造建设8#大方坯连铸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厂区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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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头市鑫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 |
包头市鑫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广炫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炼钢厂3#连铸机工艺升级改造建设8#大方坯连铸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