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6年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拟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472-6200558
传真:0472-6200550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01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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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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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阳光电源北方总部新能源制造基地项目 |
内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景明大街(经十路)以西,启原路(纬二路)以北,明阳大街(经九路)以东 |
阳光电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
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