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25年12月31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电话:6862122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新都市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01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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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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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头太平洋石英产业园项目一期 |
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 |
太平洋石英(包头)有限公司 |
内蒙古祥砳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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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头龙马铸锻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风电精密铸造项目 |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
包头龙马铸锻有限公司 |
内蒙古广炫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