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0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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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51119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111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19日-202511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809708       邮编:014100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包头市丰登肥业有限公司年混配3000吨掺混肥项目

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三道眉葵花市场

包头市丰登肥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能安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拟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大袄兑村南2公里处,建设年混配2000吨掺混肥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建设全封闭混配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废气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

1.废气:本项目上料、包装工序废气经各自配套的集气罩收集,搅拌工序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共同进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同时,按环评要求,加强全厂物料储存、装卸、运输及生产过程中各类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粉尘经封闭车间抑尘及废气高效收集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2.废水:项目无生产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大袄兑村旱厕,统一收集处置。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矿物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