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3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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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非辐射类)审批程序>和<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程序>的通知》(包环办发[2019]156)号,经审议,2025111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113—202511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0472-5191892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服务中心(01406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包头市祥升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沟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包环管字[2025]161

20251113

2

关于白云选矿分公司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包环管字[2025]162

20251113

关于白云选矿分公司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doc

关于包头市祥升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榆树沟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