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0月27日我局拟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5191892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服务中心(01406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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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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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恒益通稀土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稀土氟化物及5000吨稀土化合物项目 |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
包头市恒益通稀土有限公司 |
包头市驰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年产铈锆复合粉体催化材料1300吨、镧铈锆复合粉体催化材料800吨、纯镧粉体催化材料500吨。本次工程于现有稀土料中转车间闲置区域建设一条稀土化合物生产线,以碳酸铈为原料,经回转窑煅烧生产氧化铈;于现有环保车间闲置区域建设一条稀土金属电解质生产线,以氧化稀土为原料,经氟化工艺生产氟化稀土。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线建设以及危废暂存间整改,原料及产品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年产氟化镨钕1000吨、氟化镧铈200吨、氟化镧200吨、氟化铈500吨、氟化镨50吨、氟化钕50吨、氧化铈5000吨。 |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氟化炉原料投加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开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氟化物、氢氟酸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分别收集后,与氟化氢未冷凝气体、产品包装产生废气通过除氟净化喷淋塔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回转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水喷淋系统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及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喷淋塔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系统冷却水作为喷淋塔喷淋补水,不外排,本次工程不新增劳动人员,无生活污水新增。 (三)噪声: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项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袋、压滤渣以及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对外出售综合利用。根据现场踏勘,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主要包括天然气、氟化氢、氢氟酸、废润滑油,通过对环境风险物质存储量、使用量以及环节环境风险潜势进行核算,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评价。根据风险预测结果,最大可信事故为氟化氢气瓶发生破裂导致氟化氢泄漏,发生概率为1×10-2/年。在以上预测情景内,泄漏事故情况下,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的影响范围最远,影响范围内无保护目标。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可控。 本次工程依托现有消防废水池作为事故水池(兼初期雨水池),容积为300立方米,池子容积应能够满足全厂重大事故发生情况下泄漏物料及消防排污水的暂时存放要求。根据《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标准》中6.2要求,非事故状态下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占用容积不应超过事故应急储存设施有效容积的1/3,本项目事故水池仅用于事故废水收集,不存在非事故状态下事故水池占用的情况。经核算,事故状态下最大事故废水量96.09立方米,事故水池建设满足风险防范要求。同时采用三级防控措施,可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风险监控措施,可有效预防泄漏事故对地下水的影响。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要求定期更新;与园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公司在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工程环保措施等环节进行管控,并结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在采取环评中的风险措施和联防联控的情况下,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六)公众参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公示,符合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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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科(内蒙古)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绿色轻量化高端铝合金新材料精深加工项目(变更) |
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铝深加工工业园 |
微科(内蒙古)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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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熔铸车间建设8条熔铸生产线(包括7台30吨熔炼保温炉、1台30吨双室熔炼保温炉),联合车间建设16条挤压生产线、18条高端光伏边框全自动生产线(长、短边各9条)、1条立吊式氧化生产线及8条喷砂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以电解铝液、中间合金、金属添加剂为原料,经熔炼、精炼、铸造、成型、表面处理、切割、拆框等工序,年产10万吨货车箱体轻质铝合金新材料、氧化光伏边框铝合金、光伏边框组件等6种铝合金型材。项目配套建设渣处理间、纯水及软水制备站、空压站及制氮站、模具蚀洗间、废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公辅、储运及环保设施,供水、供电依托园区,供暖依托包铝自备电厂。 |
(一)废气:熔炼保温炉、均质炉、加热炉、时效炉均以天然气为原料,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外部烟气再循环型低氮燃烧措施,抽取部分燃烧后的烟气重新引入燃烧区降低火焰温度和氧气浓度,从而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熔炼保温炉加料、扒渣以及炒灰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模具蚀洗及碱洗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碱雾,分别集气后通过二级酸喷淋中和处理后排气筒排放。脱脂、中和、氧化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酸雾,分别集气后通过二级碱喷淋中和处理后排气筒排放。以上颗粒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压延、锻造加热炉二级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要求;硫酸雾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铸锭中断、锯切、深加工工序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型材喷砂工序颗粒物经设备自配“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雾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硫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硫酸雾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外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熔炼炉、铁矿烧结炉无组织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挤压工序挤压主机冷却软水循环水排水、挤压工序水冷淬火软水循环水排水、煲模清洗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碱洗后清洗废水、中和后清洗废水、氧化溢流槽废水、氧化后清洗废水、着色溢流槽废水、着色后清洗废水、表面处理工序含镍废水、煲模喷淋塔废水、表面工序酸洗喷淋塔废水、表面工序碱洗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膜清洗废水、软水站废水、净循环水、浊循环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外排水,其中净循环水经纤维球过滤器处理后回用;浊循环水经篮式过滤器与核桃壳过滤器处理后回用;表面处理工序含镍废水单独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含镍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其余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与含镍废水通过废水总排口排入包头市东郊水质净化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废水总排口排入包头市东郊水质净化厂。表面处理工序含镍废水车间排放口总镍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水总排口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由于废水行业标准中无生化需氧量排放限值,生活污水中生化需氧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 (三)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槽渣、污泥、熔铸车间及渣处理间除尘灰、核桃壳过滤器废滤料、铝灰、含镍废水处理废石英砂、废机油、废化学品包装、废切屑液,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一般固废中不合格品、切头尾及碎屑压块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陶瓷板、废模具、废耐火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厂家回收处理;表面处理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综合废水处理废石英砂、纤维球过滤器滤网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厂内不贮存。生活垃圾暂存在厂区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五)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包括废机油、天然气(甲烷计)、氢氧化钠、硫酸、硝酸、乙酸镍(以镍计)、铝灰,通过对环境风险物质存储量、使用量以及环节环境风险潜势进行核算,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根据大气环境风险预测结果,最大可信事故为天然气(甲烷计)泄漏的事故情景。在以上预测情景内,天然气(甲烷计)泄漏事故情况下,最大浓度距离污染物质泄漏点10米处,大气毒性终点浓度小于限值要求。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可控。 本项目事故状态下物料最大泄漏量为120立方米,消防废水产生量180立方米,共计事故废水300立方米。本项目表面处理区域设置废水收集系统,最大可收集槽液120立方米,因此事故水池容积需求量为180立方米。根据《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标准》中6.2要求,非事故状态下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占用容积不应超过事故应急储存设施有效容积的1/3,本项目事故水池仅用于事故废水收集,不存在非事故状态下事故水池占用的情况。厂区新建1座200立方米事故水池,初期雨水进入本项目设置的1座2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建设满足风险防范要求。同时采用三级防控措施,可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风险监控措施,可有效预防泄漏事故对地下水的影响。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要求定期更新;与园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公司在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工程环保措施等环节进行管控,并结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环评中的风险措施和联防联控的情况下,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六)公众参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公示,符合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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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盛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锌粉及1千吨氯化锌液建设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区 |
内蒙古新盛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祥砳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共分为三期建设,一期、二期工程各建设一条年产5000吨锌粉加工生产线,以锌锭为原料,经熔化后采取压缩空气雾化喷粉生产锌粉。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制粉及筛分车间(包括锌粉区)、锌锭库、危废间、一般固废间、备品备件库、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公辅、储运及环保设施;二期工程不新建厂房,于一期工程制粉及筛分车间增设一条锌粉加工生产线(分级、包装工序依托一期设备)及配套废气治理工程,其他工程均依托一期工程。三期工程新建一条年产1000吨氯化锌液生产线,以氧化锌、稀盐酸以及一、二期生产的锌粉为原料,通过搅拌、除杂、蒸发、冷却后得到氯化锌液。配套建设氯化锌车间、原料库、盐酸储罐区、成品氯化锌储罐区、配套废气治理工程,其他工程均依托一期工程。 |
(一)废气:一、二期工程喷雾沉降工序、分级工序、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三期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化合反应工段、提纯工段、蒸发浓缩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氯气、铅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氯气、铅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喷洒除臭剂控制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氯气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排污水、废气碱喷淋定期排污水,其中废气碱喷淋定期排污水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通过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三)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产生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喷淋废液、滤泥、废包装袋,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锌皮、废布袋、污泥。其中锌皮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废布袋由设备厂家更换时直接运走,不暂存;一体化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沉淀池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 生活垃圾暂存在厂区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五)风险: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氯酸钠、盐酸、废机油、氯化氢、氯气,通过对环境风险物质存储量、使用量以及环境风险潜势进行核算Q值=1.9652<10,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地下水环境风险等级为三级,地表水简单分析,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项目氯化锌生产规模较小,设备装置中风险物质量较小,且废气会因风力等条件扩散,降低在空气中浓度,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可控。 本项目事故状态下物料最大泄漏量为20立方米,消防废水产生量144立方米,事故状态下降雨量31立方米,共计事故废水195立方米。根据《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标准》中6.2要求,非事故状态下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占用容积不应超过事故应急储存设施有效容积的1/3,本项目事故水池仅用于事故废水收集,不存在非事故状态下事故水池占用的情况。厂区新建1座320立方米事故水池,初期雨水进入本项目设置的1座15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建设满足风险防范要求。同时采用三级防控措施,可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风险监控措施,可有效预防泄漏事故对地下水的影响。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要求定期更新;与园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公司在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工程环保措施等环节进行管控,并结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 综上所述,在采取环评中的风险措施和联防联控的情况下,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六)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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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萘二甲酸中试验证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建设一套年百吨级2,6-萘二甲酸二甲酯/2,6-萘二甲酸中试装置,以煤基2-甲基萘、丙酰氯、硝基苯以及现有工程生产的甲醇为原料,通过酰化、结晶、氧化工序年生产2,6-萘二甲酸二甲酯(2,6-NDC),再经酯化工序进一步生产2,6-萘二甲酸(NDA),目标产物根据试验进度灵活调整,最终与副产2-甲基-6-酰基萘的同分异构体全部拉运至技术提供单位用于下游产品开发研究。主要建设酰化单元、酰化结晶单元、氧化单元及酯化单元,蒸汽、供水等公辅工程依托现有。 |
(一)废气:酰化催化剂投料工序、氧化液配料罐催化剂加料工序、2,6-萘二甲酸包装工序、酯化反应加料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硝基苯、甲醇、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入含乙酸废气水洗塔水洗;氧化及结晶、乙酸回收等氧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含乙酸废气水洗塔水洗;酰化单元中酰化液配制及进料、酰化反应、酰化水解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硝基苯、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含氯化氢废气碱洗塔碱洗;酰化单元中其余2-甲基萘配料及进料、酰化催化剂配制、酰化产物精馏、酰化产物结晶、甲醇回收、酯化反应、酯化结晶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硝基苯、非甲烷总烃、硫酸雾,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含甲醇废气水洗塔水洗;上述经水洗或碱洗处理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汇合进入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硝基苯、甲醇、氯化氢、非甲烷总烃、苯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生产废水包括酰化水解废水、乙酸回收废水、含乙酸废气水洗废水、含氯化氢废气碱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水煤浆制浆用水,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通过重力流排至本项目西侧树脂新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中试平台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再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次工程未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新增。 (三)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包括重组分、废包装、废填料、废活性炭、废滤袋、除尘灰、废矿物油、废油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废间已完成验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相关要求。 本次工程未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新增。 (五)风险: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2-甲基萘、丙酰氯、硝基苯、苯、甲醇、乙酸、浓硫酸、废矿物油、化学需氧量浓度≥10000毫克/升的有机废液等,主要分布于装置区、管道、危废暂存间。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本项目泄漏事故属短时间排放,事故影响主要集中在厂区附近,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可控。 本项目事故状态下物料最大泄漏量为60.44立方米,消防废水产生量540立方米,事故状态下降雨量67.39立方米,共计事故废水667.83立方米。根据《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标准》中6.2要求,非事故状态下事故应急储存设施占用容积不应超过事故应急储存设施有效容积的1/3,本项目事故水池仅用于事故废水收集,不存在非事故状态下事故水池占用的情况。本项目事故废水依托现有工厂的事故排水系统和事故水池收集,有效容积15000立方米,可满足本项目事故排水需要。项目区设有分区防渗,各区域防渗系数满足要求。同时采用三级防控措施,可将事故废水控制在厂区内。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风险监控措施,可有效预防泄漏事故对地下水的影响。项目区各区域设有安全告知卡、相应警示标志、危险物质说明、应急处置方案、应急疏散图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了与园区、区政府和管理部门三级联动衔接关系,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综上所述,在采取环评中的风险措施和联防联控的情况下,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六)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版)文件要求,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