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关于2025年4月1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0 15:07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410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410日20254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5196085

通讯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45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包头市第九十三中学新建教学楼、食堂项目

 

 

包头市青山区青山路以北、兵工路以南、幸福南路以西、赛音道以东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包头市驰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新建教学楼将为包头市第九十三中学提供25间新教室,可增加招生750,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本项目总投资4743.6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21%。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和食堂废气。项目的实验废气主要产生于化学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为代表的无机气体,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炉灶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和炒菜时产生的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28米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油烟有组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中型规模排放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项目排水主要包括食堂污水、实验清洗废水、其他生活污水。食堂含油污水首先进入食堂的隔油池和调节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与生活污水排入学校污水管网,与学校其他生活污水经学校污水总排口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包头市北郊水质净化厂;实验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废弃溶液,其中清洗废水与学校内的其他污水混合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包头市北郊水质净化厂;剩余废弃溶液,为危险废物,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青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清运处置;学校综合废水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噪声:项目运行期间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设备噪声主要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行的各类水泵、风机产生的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是学生和教职工课间活动和上下学期间产生的噪声。高噪声设备经房间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控制。噪声满足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教学楼内水泵、实验室通风设备、食堂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进行控制。项目东、西、北侧厂界外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南侧厂界外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其中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区暂存于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内,每学期由青山区教育局负责安排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本项目教学楼二层阴面新建危废暂存间1座,面积10m2,属于重点防渗区,全封闭结构,危废暂存间内四周布设导流槽,导流槽汇集至危废暂存间内一拐角处设置1座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墙裙防渗采用P8抗渗砼+2mm厚HDPE膜,渗透系数<1.0×10-10cm/s。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含油污泥、餐厨垃圾,含油污泥暂存隔油池和调节池内,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暂存食堂专用垃圾桶,每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蒙ICP备19004649号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06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2000010
网站主办单位: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总访问量:    总访问次数: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