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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5年4月1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0 09:37 | 文章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10日-20254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5196162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包头市富微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包头昆都仑经济就技术开发区

包头市驰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依托包头市富微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车间南侧闲置区域,建设14t/h天然气蒸汽锅炉烘干系统,配套建设1套锅炉软水系统等,供电、供水工程依托现有工程

 

1.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废水包括锅炉定期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以及树脂反冲洗废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运至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处置,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项目锅炉低氮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最终通过排气筒,二氧化硫、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天然气锅炉、软水制备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及构筑物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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