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旗县区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拟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472-6200558
传真:0472-6200550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建新街3号(0140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碳铬铁水淬渣筛选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 | 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万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