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3年3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2-5255283 邮编:014060
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民馨家园A区社区服务中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包头市利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吨高纯纳米抛光液生产与研发项目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eoy9_vQemudOjEWreZfnA 提取码:1234 | 包头市利晨科技有限公司 | 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