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再生水资源利用率不高”问题,市整改办高度重视,责成市城管局发挥牵头单位主导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规划编制方面,印发实施了《包头市“十四五”城市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2021-2025)》;工程建设方面,实施完成了二道沙河生态修复工程、包头市希望园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东方希望铝业)、包头市再生水管网工程(万水泉污水处理厂—火炬路);企业再生利用方面,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公司、东方希望包头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华鼎铜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用水均已置换再生水。
通过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截至2024年6月底,我市再生水利用率达38%,已达到“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35%目标”。7月25日,“再生水资源利用率不高”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
再生水是水量稳定、供给可靠的一种潜在水资源,我市再生水使用率的提高,不仅对我市水资源紧缺状况起到积极的缓解作用,而且有着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