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我市积极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截至6月底,我市负责的28项任务已完成整改17项,其余11项任务均按序时进度推进。从整改时限看,2022年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销号;2023年底前需完成的9项已完成整改(8项已销号,1项正在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完善相关措施);2024年需完成的3项(1项已完成整改并上报申请验收销号的请示,其余2项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2025年需完成的11整改任务(2项已完成整改并上报申请验收销号的请示,其余9项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
二、推进落实情况
6月18日,丁绣峰书记赴土右旗调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情况。丁绣峰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制度性保障,也是我们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机遇。有关旗县区和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严肃对待整改工作,坚决杜绝“迎检”心态,不折不扣抓好典型案例整改落实,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在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和标准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生态修复的科学性和经济性,在条件具备的修复治理区域探索实施“林光互补”“草光互补”等开发利用模式,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下一步安排
一是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严格对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常抓不懈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全力加快年度重点任务整改。针对“希望铝业违规取水”问题,在督促希望铝业采取优化调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再生水使用量的同时,加快推进希望铝业用水水权指标配置,使希望铝业用水合法合规。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前端纳管排水户管理,确保排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持续有效改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针对“工业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加加快推进青山区、稀土高新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运,力争提前投运。提前做好稀土高新区、青山区新建污水处理厂投运前期的分析论证等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再生水价格机制,确保水质、水量满足用水企业需求,确保供水管网畅通,水厂建成后及时投运。
三是以点带面推进督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的整改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细化阶段性时间节点,按照能快就不要慢的原则扎实加快整改,确保年度任务及阶段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